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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認為我是那種會打小孩的媽媽
(曾經幻想過如果我家小朋友在公共場合吵鬧的話
我應該會巴到她不敢哭鬧為止吧...)


最近看了一篇我很喜歡的作者寫的文章
是關於她跟她小孩在飛機上因為小孩吵鬧別的客人
不滿而雙方起了爭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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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以後我呆了一下
心裡很os的想到,
我之前在火車上的時候也因為同樣的事情跟別的乘客起了爭執
咦咦,那我不就變的跟她文章裡的那個死阿伯是同種了嗎?
就是那種非常不喜歡小孩也不會體諒有小孩的人的人



我一直都是一個很重視個人空間跟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的人
換言之,在公共場合的時候,我不會去做到打攪他人的事
同樣的,我也不喜歡被人打攪
而這種東西,包括肢體上的觸碰或是聲音的大小
當然我不否認,有幾次在公共場合朋友聚會的時候大家high到忘形
然後被服務生提醒然後臉紅紅的小聲下來的例子
但畢竟是少數,雖然我常常被朋友講說講話聲音很大就是了:P
可講到尊重,我自認為我是個蠻懂得尊重別人的人就是了




當然我知道去要求一個只有兩三歲的小朋友懂得什麼叫尊重別人
是一件太不合理的事情
可是我覺得把『因為他年紀小』
當成可以放任的藉口是件很可恥的事
我一直都覺得,小孩子教不好是父母親的責任
而在把孩子帶到公共場合之前,或是之中之間
教導孩子不要在公共場合吵鬧
或是讓孩子知道並不是他只要哭鬧就可以拿到他想要的東西
這是最基本的禮貌,也是最基本對他人的尊重




今天如果是在家裡,要怎麼吵怎麼鬧怎麼打怎麼罵其實都比較無所謂
畢竟是在自己家裡,房門關起來只要聲音沒有大到吵到鄰居
是沒啥人可以過問的
但是如果今天你在公共場合,
所有的一言一行,都是會直接的影響到他人的
這並不是可以很理直氣壯的說
我也有買票或是我也有幫孩子買票
所以我跟孩子都享有跟你們一樣相同的權力
如果你覺得孩子太吵鬧,那你大可以花大錢去包車包班機
而不用跟我們這些庶民擠在一起
這種話來擠兌別人的




『你們是買了票,是跟大家擁有一樣的權力沒錯,但並不代表你
的孩子有權力可以在我耳邊大吼大叫跑來跑去擾我安寧』




如果真要這麼清楚的切切割割
是不是也應該把空氣或是空間劃分開來
這一塊是你的,那一塊是我的,還有另一塊是你孩子的
你們盡可以在你們的空間裡盡情喧嘩
只要不要妨礙到我的空間寧靜就好
可惜,空氣不能劃分




並不是說我不能體諒一兩個月大的嬰兒或是在飛機起落的時候
或是孩子因為身體不舒服所產生的哭鬧
這種東西大人都忍不了,更何況是孩子
我指的是,我無法忍受那些把公共場所當成是自家的地方
飛嘯過來呼嘯過去,在火車車廂裡四處追逐打鬧
或是在百貨公司裡坐在玩具的前面硬是死賴著哭鬧不肯離開
再不然就是在餐廳裡跑來跑去撞來撞去還順便踢到別人的椅子
這種之類的行為
那種把大家的地方,當作是自己家後院的人
坦白說,我很看不慣,更無法理解為什麼可以這麼的理所當然
然後還為自己對孩子的縱容跟不加管教找出一個光明正大的理由或藉口
叫做『孩子還小,或是這些人都不愛小孩』



這些東西並不是應該被包容的
或是該說,人的包容不應該用在這種地方
小孩子該從小就開始教育起,
如果不能明白事情的源由,至少應該知道是非對錯
跟什麼東西是可以做的什麼東西是不能做的
即便是用最簡單的生物反應方式教導(也就是打拉)都好
在他們還沒有足夠的智力去理解的時候
也許這是最直接的方式,就算是用死命灌輸的都好
至少讓孩子明白一些基本的道理
如果小時候就是個小霸王
我很難想像也很難相信他長大以後上學以後會是個受教的孩子




小孩子的教育,真的應該從小就開始
我真的這麼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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